1.110學年度物理治療臨床實習時程表(請見附件1)
2.弘光科技大學物理治療系學生校外實習實施準則(請見附件2)
3.110學年度臨床實習單位甄選總表(請見附件3),欲申請同學請依各醫院規定截止時間(含系上規定截止時間)繳交相關文件,請勿延遲。欲申請同學請預先準備相關資料如~班級名次(申請需2個工作天),請勿於醫院或系上規定截止當日才申請。
4.因有醫院遴選資訊尚未確認,若有新增其他醫院遴選資訊,將更新公告,請各位同學密切注意。
5.提升實習排名鼓勵措施:為鼓勵同學遴選至中部縣市以外(即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以外)實習單位接受臨床實習訓練,以提升同學臨床實作技能與培養獨立作業能力。故針對獲中部地區以外實習單位遴選通過並同意至該單位實習之同學,醫學中心級其排名向前提升10名,非醫學中心級其排名向前提升3名。若獲實習單位遴選通過,但放棄任一實習單位之同學,即取消其實習排名提升之權益(時間重疊者不在此限)。
6.報名物理治療師考試規定,須於骨科、神經科、小兒或呼吸循環物理治療等專科至少實習達六週,請謹慎選擇實習單位。
7.因實習單位公告日期不同,故系辦會隨時更新上傳之資訊,請同學同時查看「110學年度臨床實習單位遴選事宜」所有公告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