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規劃及課程大綱: 技優A組

類別

課程名稱

學分/時數

開設系所

備註

必修課程

專業

課程

長期照護

2/2

物理治療系

14

學分

老人物理治療與評估學

高齡者周全性評估

老人周全性評估

2/2

物理治療系

物理治療系

老人福利與長期照顧事業系

實作

課程

機能再教育及實作

2/3

物理治療系

科技輔具學及實作

2/3

物理治療系

預防及延緩失能/失智照護

2/2

物理治療系

長照場域實作

臨床實習(一)~(八)

4/4

物理治療系

選修

課程

生活環境及輔具評估

2/2

物理治療系

6學分

個人體適能操作

體適能理論與測量

2/2

物理治療系

運動休閒系

銀髮族社區健康促進

高齡者功能性體適能

2/2

物理治療系

運動休閒系

運動處方

運動處方設計

2/2

物理治療系

運動休閒系

運動營養

2/2

運動休閒系

高齡者休閒活動設計

2/2

運動休閒系

活躍老化運動指導

2/2

運動休閒系

老人心理學

2/2

老人福利與長期照顧事業系

人際關係與溝通技巧

2/2

老人福利與長期照顧事業系

長期照顧事業行政與品質管理

2/2

老人福利與長期照顧事業系

長期照顧機構營運

2/2

老人福利與長期照顧事業系

老人活動與健康促進

2/2

老人福利與長期照顧事業系

問題解決導向實務專題(I)

問題解決導向實務專題(II)

2/2

老人福利與長期照顧事業系

養生保健概論

2/2

老人福利與長期照顧事業系

助人歷程與技巧

2/2

老人福利與長期照顧事業系

失智症整合照護

2/2

護理系

生活自立支援照顧模式

2/2

護理系

智慧型照護輔具應用實務

3/3

生物醫學工程系

合計:20學分

備註:

1.學程總學分為20學分,另須取得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專業人員數位學習平台開設之「長期照護專業人力培訓課程」Level 1學習證明 。

2.「長照場域實作」、「臨床實習(一)~(八)」課程,需提供於長期照護機構120小時(含)以上之實習(作)內容與時數證明。

3.上述備註2所列之實習(作)課程應涵蓋功能性復能之相關內容,始符合復能技術士檢定報考資格。

 


課程規劃及課程大綱: 技優B組

類別

課程名稱

學分/時數

開設系所

備註

必修課程

專業

課程

運動營養

2/2

運動休閒系

12

學分

長期照護

長期照顧

老人暨長期照護

2/2

物理治療系

老人福利與長期照顧事業系

護理系

銀髮族社區健康促進

高齡者功能性體適能

2/2

物理治療系

運動休閒系

實作

課程

生活自立支援照顧模式

2/2

護理系

長照場域實作

臨床實習(一)~(八)

長期照顧服務實習或社會工作實習

長期照護實習

4/12

4/12

7/7

4/9

物理治療系

物理治療系

老人福利與長期照顧事業系

護理系

選修

課程

機能再教育及實習

機能再教育及實作

2/3

物理治療系

8

學分

科技輔具學及實習

科技輔具學及實作

2/3

物理治療系

老人物理治療與評估學

2/2

物理治療系

預防及延緩失能/失智照護

2/2

物理治療系

生活環境及輔具評估

2/3

物理治療系

高齡者周全性評估

老人周全性評估

2/2

物理治療系

老人福利與長期照顧事業系

個人體適能操作

體適能理論與測量

2/2

物理治療系

運動休閒系

運動處方

運動處方設計

2/2

物理治療系

運動休閒系

高齡者休閒活動設計

2/2

運動休閒系

活躍老化運動指導

2/2

運動休閒系

老人心理學

2/2

老人福利與長期照顧事業系

人際關係與溝通技巧

2/2

老人福利與長期照顧事業系

長期照顧事業行政與品質管理

2/2

老人福利與長期照顧事業系

長期照顧機構營運

2/2

老人福利與長期照顧事業系

老人活動與健康促進

2/2

老人福利與長期照顧事業系

問題解決導向實務專題(I)

問題解決導向實務專題(II)

2/2

老人福利與長期照顧事業系

養生保健概論

2/2

老人福利與長期照顧事業系

助人歷程與技巧

2/2

老人福利與長期照顧事業系

失智症整合照護

2/2

護理系

智慧型照護輔具應用實務

3/3

生物醫學工程系

合計:20學分

備註:

1.學程總學分為20學分,另須取得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專業人員數位學習平台開設之「長期照護專業人力培訓課程」Level 1學習證明 。

2.「長照場域實作」、「臨床實習(一)~(八)」、「長期照顧服務實習或社會工作實習」、「長期照護實習」課程,需提供於長期照護機構120小時(含)以上之實習(作)內容與時數證明。

3.上述備註2所列之實習(作)課程應涵蓋功能性復能之相關內容,始符合復能技術士檢定報考資格。